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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:开展基金、存托凭证、可转债等证券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

财联社10月18日电,在深交所开展基金、存托凭证、可转债等证券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,是否需要履行报告义务?深交所:根据《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《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规定,在深交所基金、存托凭证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,参照《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履行报告义务。在深交所开展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,参照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履行报告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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